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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一学期区属中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转载 蓝袜子2021/07/19 18:46: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越城教体 作者:越城教体 15438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越教体〔2019〕77号)精神,现将2021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参照本校招生政策符合转学条件的越城区户籍生、借读生、随迁子女绿卡生、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政策的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8月1日--8月24日


三、办理方法

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请准备好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在规定时间通过手机APP“浙里办”中“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事项中的小学或初中预报名“中途转学”栏目中进行在线报名。其学区房认定政策参照《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城区七街道公办初中、小学招生学区房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绍市教〔2016〕17号)执行。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校转学其户籍与学区房(证件时间)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2022年及以后的截止时间按当年的通知为准。

原则上,在老城区招生范围同一或相邻街道区域内初中不予转学。若报名要求转入学校的学生总数小于等于学校可转入学额数的,可以转学,否则,转学不成功。转学不成功仍需申请转学的由学校上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越城区户籍生转学由学校审核,借读生、随迁子女绿卡生、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符合政策的人员子女转学由区教体局组织人员审核。各类转学办理在8月28日之前将结果反馈给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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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任炜瑾

审核丨胡晓旭

编辑丨李家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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